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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筑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执法网络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亚欧会议总检察长会议上的发言 |
| ○贾春旺 |
| 在当今经济和信息全球化进程迅速发展的背景下,面对跨国有组织犯罪和腐败犯罪威胁世界和地区稳定与发展的形势,有必要秉承亚欧会议确定的相互尊重、平等互利、互不干涉内政、循序渐进、协商一致的原则,加强检察机关之间的合作,共同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和腐败犯罪。 |
| 博内特里公司诉上海梅蒸公司等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
| 梦特娇梅蒸公司受让取得的“梅蒸”商标,与原告博内特里公司“MONTAGUT与花图形”组合商标相近似,又用于同类商品,侵犯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上海梅蒸公司不仅自己销售有侵权标志的服装,还委托常熟豪特公司大量生产、销售侵权服装,也侵犯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上海梅蒸公司、常熟豪特公司还抄袭、模仿原告的商品吊牌和包装袋装潢,在货架、价格标签等处使用“梦特娇”标志,构成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 |
| 完善证券法律制度 加快资本市场发展 |
| ○王 清 |
| 此次对证券法进行全面修订,对于加快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为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创新预留空间;2、补充和完善了证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制度;3、全面强化了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4、加强了对证券公司的监管;5、扩大了监管机构的执法权限,完善了执法程序;6、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
| 中国公司法:一次适应市场经济运行需要的全面修改 |
| ○陈 苏 |
| 此次公司法的全面修订包括以下几方面:1、新公司法贯彻了放松政府管制、强化公司自治的企业立法理念;2、新公司法进一步体现了鼓励投资的制度建构目标;3、新公司法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4、新公司法强化了股东权的保护机制;5、新公司法的体系更加完整、结构更加合理。 |
| 证券法修订的主要内容以及对诉讼的影响 |
| ○曹守晔 |
| 新修订的《证券法》在市场运行机制、投资人权益保护和市场法治监管等诸多方面,丰富发展了原证券法的相关内容,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作出了一系列制度安排。可以说,《证券法》在拓展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空间的同时,也赋予了人民法院更为艰巨的使命。 |
| 如何通过世贸争端解决机制解决中国在反倾销案中的市场经济地位 |
| ○傅东辉 |
| 本文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论述:1、中国“入世”与世贸争端解决机制;2、中国“入世”后在使用争端解决机制方面可能遇到的最突出问题;3、能否通过世贸争端解决机制来认定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4、世贸成员国内法中的市场经济标准立法和实施,能否受到世贸争端解决机制的监督;5、通过争端解决机制认定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需要中外律师合作。 |
| 在CEPA背景下加强粤港澳律师业务的合作 |
| ○刘文武 |
| CEPA的签订,对内地律师的业务将产生很大的影响。协议中规定的内地法律服务业对港澳律师开放的范围和程度确实对内地律师的现有业务领域会产生冲击,港澳律师进入内地法律服务市场将给内地律师的业务增加巨大的竞争压力,这种竞争会促使内地律师的业务水平和领域尽快地与国际接轨,在某种程度上,甚至还可能影响我国社会法制化的进程。 |
| 民心思变 民心望治 民心求安 ──从2005年台湾“三合一”选举看台湾的变化 |
| ○李展怀 |
| 2005年台湾“三合一”选举终于于12月3日落幕。这次选举既是蓝绿双方实力的较量,也是台湾民意的充分展现,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审视台湾民意变化的窗口。当前,“思变”、“望治”、“求安”,已成为全岛民衆的普遍心态和迫切要求,部分泛绿及多数中间选民已明显出现偏蓝的趋向。 |
| 2005年香港大事记 |
| ○张 婷、黄林涧、王玉媛 |
| 2005年,香港在很多范畴发生了重大的转变,特别是政治、法律、经济等方面:1、特区政府核心官员大换班;2、特区政府政制发展专责小组第五号报告书被立法会否决;3、世贸第六次部长级会议取得明显成果;4、香港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案件;5、中资、台资企业在港上市成为热潮。 |
| 关于香港特区政府输入内地人才来港工作及投资者取得居留权两项特别计划的介绍 |
| ○刘光汉 赵 辉 |
| 长期以来内地人士如何来港居留和工作,除了原有的途径外,香港特区政府自2003年起作出了一项重要的政策安排,即《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此外,香港特区政府还就投资者取得居留权制定了《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此计划的对象也包括中国籍人士,特指外国“绿卡”持有者。本文就这两项计划作了详细介绍。 |
| 建设工程多因素延误责任分析 |
| ○宋小庄 |
| 建设工程容易受到各种因素干扰, 造成工期延误, 不少建设工程合同争议往往就是工程延误引发的,其因素有:(1)发包方的原因;(2)承包方的原因;(3)非当事方的原因。对于不同工期延误有部分或全部重叠的情况, 则简单叠加法不能适用, 问题也未能以现行法律的原则解决。笔者建议采用 “有过错不得益”和 “不可抗力吸收过错”两个原理处理多因素同步延误责任问题。 |
| 中国违宪审查的主体和程序 |
| ○王振民 |
| 本文通过以下四方面对中国违宪审查的主体和程序做了简要分析介绍: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违宪审查机构;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为违宪审查机关;3、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作为违宪审查机关;4、违宪审查的程序。 |
| 中国刑事司法中人权保障的基本问题 |
| ○赵秉志 |
| 如何将人权领域所出现的新形势、新精神反映到刑事司法的具体环节之中,现在已经成为中国刑法理论与实务界必须直面并着力解决的问题。随着法治的发展和人权事业的进步,中国当今刑事司法中在人权保障方面尚存的诸多缺陷与不足,也必将得到逐步的弥补并日臻完善。 |
| 中国保险监管法制体系建设的现状与展望 |
| ○何肖锋 |
| 中国保险业从1979年恢复业务以来,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保险监管法制体系从分散的监管状态,发展到有法可依、规范发展并形成相对完整的体系。今后重点将在完成《保险法》的全面系统修改,尽快推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加大保险行政法规的立法力度等方面。 |
| 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
| ○徐景和 |
|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步伐的加快,食品安全问题已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成为各国政府福利民生、促进发展、保持稳定、实现进步的重大课题。全面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的保障水平,必须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原则,从体制、法制、机制等方面统筹安排,整体推进。 |
| 中国商事仲裁的改革与发展 |
| ○沈四宝 薛 源 |
| 本文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论述:1、仲裁方式由单一向多元化发展;2、为行业仲裁提供空间;3、在仲裁员的选定方面给予当事人更多选择;5、确立自裁管辖权原则;6、完善对仲裁的司法监督;7、警惕仲裁诉讼化的倾向。 |
| 完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的法律环境 |
| ○白 哲 |
| 我国国务院于1999年决定组建中国信达、中国华融、中国长城和中国东方等四家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接收和处置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等四家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几年过去,四大资产公司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的业务将逐步淡出,商业化转型的发展路向基本明朗,因此需要就以下三个问题,营造有利的法律环境:第一,改革资产公司的产权结构和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第二,培育商业化收购的债权市场,完善债权转股权制度;第三,完善企业债务重组模式,提升不良资产改良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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